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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瑞美 我是98年冬得法的,學法後,身心受益。99年7月20日邪惡非法迫害法輪功後,8月我們曾聯名寫信,向中央領導反映“大法好”的真實情況,結果被公安非法抓去,強行“洗腦”,我在高壓下,違心的寫了“悔過書”,和“不學不煉”的保證,現在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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