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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靜 我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曾違心地寫過三次(有自寫的,有公安人員記述、要我簽名,按手印的)書面東西。現認識到它有損大法,同時給自己修煉的路上造成了污點,感到震驚和痛心。
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那些東西作廢。我決心緊跟大法,堅修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7/130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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