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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雪 我99年7月22日進京護法被非法拘留20日天。回家後,分局、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會怕再進京,派專人看守,電話監控。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分局公安派出所用文字遊戲應付一下,寫完後,當時全身無力,我意識到做錯了,立即向分局,公安派出所糾正錯誤,表明了自己堅修大法的立場。2000年2月3日第二次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判教養,再次重蹈覆轍,後經師父點化,公開站出來證實大法,揭露邪惡,否定在教養院的所作所為,堂堂正正從教養院走出來。修煉是嚴肅的,只要配合了邪惡寫過這樣或那樣的文字,都是給大法在帶來負面影響,是在向邪惡妥協,是對師父的最大不敬,是一個修煉者的恥辱。我的一念之差給自己在證實法中抹上了污點。我嚴正聲明:99年7月22日後曾在分局公安派出所和第一次到教養院期間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變異文字、言行、一絲一念全部作廢。堅定不移的走師父給我們安排的路,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緊隨師,坦坦蕩蕩做一個合格的、無愧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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