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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明潔 2002年因發放揭露邪惡之首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真像資料,被不法之徒野蠻綁架,非法拘留一個月。期間,由於學法不深,執著太重,意志不堅,在怕心作用下,向邪惡妥協,寫了“不修煉”的保證。當時,心�媟Q的是表面應付應付。通過學法,深刻認識到:這是可恥的行為,是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有背叛師父、背叛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從新做起,以法為師,做好師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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