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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素芬 我是九六年十二月開始修煉的,修煉後我身心健康,心情愉快。在九九年迫害時候,7月20日我們去北京的半路上給截了回來,拘留了半個多月,出來的時候孩子們給簽名了,它們拽著我的手按了手印,因為我的文化低,不會寫字。二○○○年去北京又拘留了二十五天,出來時又是孩子們給辦的手續。我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跟師父走,一定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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