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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繼華 99年7.20迫害期間,我還沒有修煉大法。當時共產邪靈要求單位的每一個職工都必須寫“保證不修煉法輪功”或聲明“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我也隨便寫了幾句,表示“沒有修煉過法輪功”以應付。現在我已堅定的走上大法修煉之路,為了洗淨污點,在此嚴正聲明以前寫過的“保證”徹底作廢。包括我一生中所有應共產邪靈要求寫過的一切所謂“政治思想總結、說明和保證”等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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