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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史忠啟 我98年6月份得法,在99年7月20日江××邪惡集團非法迫害法輪功後,單位逼迫交書,並不准煉功,我向邪惡妥協了,寫了“保證書”,並簽了字,還燒過“經文”。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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