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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緩運

    99年7月底,鄉派出所把我非法綁架去,讓我寫“保證不再上北京”。我不寫,他們代寫了,由於當時對大法沒有深刻的理解,我用了人的方式,在上面按了手印。現在才認識到這是修煉人最大的恥辱。現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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