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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中清
我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11月份被哈爾濱南崗分局拘留。在看守所裡,由於自己放不下執著,悟性太差,又迫於壓力,因此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寫了“保證書”,現在,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越發對自己當初的行為痛悔,真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因此特在這裡嚴正聲明:當初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違背自己良心的東西全部作廢。以及我家人被迫為我寫的“保證”也全部作廢。爭取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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