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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彥賓
我九四年三月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6月26日,區“610辦公室”帶領派出所副所長、片警及街道幹部,將我從單位強行帶到“洗腦班”,我堅決抵制並逃出了魔掌,現漂泊在外,居無定所。在此我嚴正聲明: 99年7.20後,我被關押期間,為了矇混過關,寫了“揭批材料”和假“保證”,之後也說過、寫過對大法不利的話,這是人的變異觀念的邪悟,是對大法的侮辱,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個人的修煉留下了污點。我聲明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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