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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祝方霞 我在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迫害大法時,被公安局分局關押,在關押期間被逼著寫了“決裂書”、“保證書”、和“悔過書”等“三書”。2001年3月至2003年9月又被送往婦教所非法勞教,在這期間因邪悟曾向邪惡寫過“三書”,後因高壓威逼下又違心的寫過兩次“四書”。在這期間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不該說的話,我深知自己的所作所為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特此嚴正聲明,從99年7.20以後我所寫、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及言行全部作廢。今後用自己的行動彌補對大法的損失,做好自己該做的“三件事”,走好自己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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