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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同春 自99年7.20後,用怕心和別人說“不煉了”。我上北京回來,派出所問我上北京幹甚麼,我說上信訪辦問一問為甚麼不叫煉法輪功,要求還師父清白。我怎麼說的他們怎麼寫的,寫完後叫我按上手印,可是他們拿去又在後邊寫的甚麼我不知道,我說過去看看,他們按著不讓看,我現在認識到不對,現聲明自99年7.20後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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