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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敏 我是96年8月得大法的,在2000年2月與同修去北京上訪,被惡警非法送進拘留所,從此被舊勢力列為非法迫害的“重點”對象。我被迫進過數不清的洗腦班。迫害期間,由於我學法不深,被迫寫過“保證書”,說過“不煉功學法了”,我家人也替我寫過“保證書”,說過“不煉功學法了”等話。現在我通過明慧網嚴正聲明,我及家人過去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心不動,緊隨尊師修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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