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秀芳 99年7.20日邪惡開始非法迫害大法後,我到省政府上訪,被惡警非法抓捕,由於怕心,我當時順從邪惡的要求籤了名,2000年在拘留所裡我也說過“不煉”的話,後來我還曾去勸別的同修“別煉了”。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及家人代寫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