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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會珍 我是98年有幸得法的,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7.20迫害發生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怕心,在壓力面前違心的寫了“悔過書”,當時寫完我就慟哭,我知道自己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悔過書”全部作廢我不承認邪惡的安排,要做一個堅不可摧的大法弟子,珍惜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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