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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常桂蓮 2002年去北京上訪回來,當地派出所審問我,當時他寫了很多陷害大法的話,要我簽字,我當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字,簽完字他才念給我聽,已經不讓更改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我聲明作廢。今後隨師走好自己的每一步,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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