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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界珊 1996年我有緣得大法,得法後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努力做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曾經捐款給希望工程資助十多位失學兒童,捐款幫助本地區貧困戶。1999年以江××為首的邪惡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大法,迫害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的人。我依法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被當地邪惡帶回非法拘留十五天,並罰款7500元。後又無故在家多次遭綁架,每次罰款幾百元到上千元。為此親屬天天擔驚受怕,迫我在“悔過書”上簽名。十六大前夕,本地區大法弟子在家都無故遭送進收容所,它們來我家時我堅決不配合,它們竟組織十多人在我家�堣@天24小時輪流監視我,不許我踏出家門,使我及家人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家屬又迫寫“保證書”。這一切都不是我的意願,是被迫的。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被迫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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