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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英 我於98年有緣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2000年正月初一,被惡警抄家,某科長以談話為由,將我騙至拘留所,強行洗腦28天。當時由於學法不深,在邪惡的逼迫下,配合了邪惡的無理要求,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填過表,按邪惡的要求照過相,按過指紋等。出來後,在這幾年的學法和正法中才認清了邪惡,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現特聲明:在洗腦班上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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