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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敏華 我是97年開始修煉大法的,2001年因講真像被舉報,被非法送到看守所後又被強制非法送往到勞教院。由於自己有怕心、私心加上邪惡的威逼,我妥協了,寫了“三書”,給自己、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痛悔莫及。我嚴正聲明:在高壓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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