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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苑 我在97年3月有緣得法。99年7月20日之後,邪惡非法鎮壓法輪功,在99年下半年,當時學校的領導叫我去參加學習班,我也不知道學甚麼,後來才知道是進洗腦班,在洗腦班他們強迫我們要寫“三書”,我說沒有眼鏡不能寫,他們就代我寫,強迫我簽名。我聲明,當時在洗腦班被強迫寫的“三書”及簽名全部作廢。在這五年多以來的風雨中,使我更加堅信大法。我要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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