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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秀蘭 我於97年有緣得法。邪惡迫害大法後,在2001年12月21日被抓,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公安局改了我的年齡,65歲改為62歲,抄了我的家。期滿時我被迫寫下了“保證”,是在逼迫下寫的。我聲明這種在逼迫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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