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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樹軍 我因向世人講真象,被惡人出賣,於2003年7月12日被鄉派出所惡警騙去,被縣國安大隊非法抓捕,關押在縣看守所40多天,後被國安大隊非法判勞教兩年,送到勞教所進行迫害。在高壓迫害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讓別人代我寫了不符合大法的話、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話。我現在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我所說、所做的和讓別人代寫的對師父及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我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我們做好的三件事,在大法中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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