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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桂蘭 我於95年修煉法輪大法,這些年來我深深的感到大法的神奇,對國家和人民真是百利而無一害。由於邪惡迫害,我被強迫寫“五書”。今天我認識到,這是對不起大法和自己,更對不起師父。我嚴正聲明當時在強迫下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今後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緊跟師父把家歸。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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