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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珍 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大法後,我曾寫了保證書“三不”,並簽了名,而且還邪悟了,有時“反對大法、反對師父”,現鄭重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正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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