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書芬
我從1999年2月起,所寫、所做的凡是不利於大法的,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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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1年7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