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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才曉 我於97年為祛病健身而煉法輪功,到煉功點學法煉功,確實讓我身體起了一些變化,從而相信大法。在99年7月20日後舖天蓋地的造謠宣傳中,殘酷鎮壓的現實面前,親人單位的壓力下,交了師父的法像、法輪圖和部份法輪功書籍,並簽了“不煉功”的保證。心中明知不對,卻為了眼前利益和保全自己,還是做了,事後心中懊悔。後因散發真像被舉報,非法送勞教,絕食絕水28天後保外就醫。身體還未完全恢復,又被綁架到當地洗腦班,絕食5天後被放。20天後又被綁架到區洗腦班。在洗腦班成天三、四個猶大圍著我散播著邪悟的謊言、威脅及恐嚇,幾天換一撥人,二十多天後,他們徹底撕下了偽善的面紗,白天黑夜不讓我睡覺,一閉眼就摳我眼皮,罰站罰蹲,諷刺羞辱,拳打腳踢,三天後,內心承受不住寫了“決裂”,靜下心來知道自己又做錯了,調整心態,向洗腦班聲明作廢。他們立刻變臉,故伎重施,不讓我睡覺,我絕食絕水抗議,它們讓兩人看著我,逼我看蔡朝東的“三個萬歲”及邪悟者的“悔過揭批”錄相,因那時我已從法中悟到共產黨的邪惡本質,所以未被迷惑,但人心人情上漲,對講清真像、救度眾生失去了信心,邪惡乘機鑽了我的空子,讓我寫“不參與法輪功”的活動,“不談論法輪功”的保證就放我回家。心中覺得不對勁,但還是的寫了。出來後,知道這樣做又錯了。嚴正聲明,我要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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