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余綱仁 99年7.20江某某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居委會和工作單位多次逼我寫“個人認識”,我違心的各寫了一個“認識”。2000年初,居委會、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多次逼寫“決裂書”,遭我拒絕後,街道辦事處主任說,你只寫兩句“保證不去北京,不煉法輪功”,不然他會受影響交不了差。我在他日記本上違心的寫了兩句“保證不去北京,不煉了”在2002年9月,我被關在洗腦班,兒子要結婚,代我請假出去幫辦婚事,在請假條上有一句“保證我出去一週內不參加法輪功活動”的話,出於親情的執著我沒否定這句話,這實際是向邪惡做了妥協。嚴正聲明:以上三次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