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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勾承秀 我於2004年9月29日被公安局非法抄家,當天晚上非法拘留於看守所,10月6日又非法轉移到看守所,強迫搜身、勞動、站夜班。10月20日又被轉回看守所,在此期間家人正念救出大法弟子,家人利用法律申請“取保候審”。2004年10月27日公安局“取保候審”予以釋放。在明慧網上聲明,近五年來在共產邪靈強化的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被強迫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簽字、照像、指紋、穿勞教服全部作廢。縣公安局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正念正行,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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