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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戰明珍 九九年底我上北京證實法,後被抓回到當地派出所,當時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清,寫下了“保證”,又違心的寫了“保證”,後來才真正明白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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