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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維山 98年我有幸得大法,99年10月因進京上訪被邪惡非法判兩年勞教,由於學法不深,人心太重,順從了舊勢力的安排,如:寫稿件、板報、喊口令、做操……。2001年5月在勞教所強制洗腦時,寫了“三書”。由於師尊慈悲點化知道錯了,當時給勞教所寫了聲明,於2001年正念走出勞教所。嚴正聲明,以前所說過、做過對師、對法不敬的言行、“三書”,一律作廢。堅定的走師尊給我安排的路,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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