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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榮 我於2000年去北京和平上訪,被北京惡警關押在北京拘留所5天後,又轉到當地拘留所關押1個月。出來後,在共黨及其政府的高壓下,我丈夫代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我違心的簽了字,交給了當地公安局、610。結果惡人予以廣播,用來誣蔑大法,給大法造成嚴重損失。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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