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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雲 我是96年夏天得法的。99年7月20日以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鎮壓,單位總書記就逼迫我寫一份“不煉功”的保證書(具體時間記不清了),在各種執著心,特別是怕心的驅使下,就違心的寫了。此後非常後悔,從心底裡覺得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今天我鄭重的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修煉者的言行全部作廢。抹掉自己在證實法的路上留下的污點,走師父安排的路,堅定的做好大法弟子應做好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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