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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學珍 99年7月邪惡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當地一群惡警來我家,逼迫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在怕心和變異觀念的左右下,我違心的寫了“不煉了”的保證,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壓力下我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我決心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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