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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會春 99年10月1日,我因到公園煉功,遭邪惡非法關押,在自己根本的執著與怕心的左右下,我違心的向邪惡寫了“脫離非法組織”的保證書。同年11月份我再次被非法關押,我又默許了家人以房產向邪惡作抵押的要求。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與舊勢力決裂,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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