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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閆鳳茹
我在1999年7月份寫了一次“保證書”,2001年2月份寫過“悔過書”和“保證書”,還說了傷害大法的話。 在1999年7月份,我抱著剛滿1週歲的孩子,鄉里給我們大法弟子“辦班”,那時天氣非常炎熱,孩子直哭,順腦袋流汗,鄉里的人要我們寫“保證書”,開始非常嚴厲,說你不寫送你到縣裡看守所,我不寫,他們看硬的不行,又來軟的,我就這樣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使自己走向了邪誤。 2001年2月份,我中午正在家幹活,忽然鄉里派出所來了兩名人員,抄走了師父的法身像,還有手抄書,他們讓我去鄉里派出所,我說不去。他們又找來村裡的幹部,鄉里的書記,又來了幾個派出所的人,當時,我家哭聲一片,剛滿兩週的孩子在懷裡大哭,不放開我,丈夫也哭,婆婆急得倒在了地上。他們把我強行送到鄉里的派出所,讓我寫“保證書”,開始我不寫,他們打了我幾個嘴巴子,準備第二天早晨送我去縣裡看守所。當時我身懷有孕。我知道到縣裡不寫,少不了毒打,我在早晨寫了“保證書、悔過書”,還口頭說了傷害大法的話,使自己走向邪悟。 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做過傷害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9/130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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