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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敏
在2000年9月30日,因進京正法中途被抓,拘留15天,出來時必須要在公安局寫一份“保證書”,否則不許回家。由於我當時想急於出來,繼續做在正法中沒做完的事情,就寫了"再不煉了"的罪惡話。現在我嚴正聲明:對於我在當時的壓力下所說的對大法不敬的話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9/130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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