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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喜慧 我因傳遞大法真像資料,於2004年8月23日被市國安局非法抓進看守所,因我不配合洗腦。在多方壓力下,我於10月中旬被迫接受洗腦,我堅決予以否定。由於我人心太重,情和私心及思想業力等被邪惡利用,邪悟了。違心的寫了“不再修煉法輪功”、“與同修聯繫情況”、承認“是黨組織救了我”的“思想認識”。由於我的邪悟,給大法造成了很大損失,給兩位同修的工作、生活環境帶來了危險,他們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給資料點帶來了重大損失。原來單位上一些在講真像中明白了的人,又開始犯迷糊了,接受洗腦後果非常嚴重!它直接是對大法犯罪,由於它完全違背我的意願,我在此堅決否定它,我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所寫的一切東西統統作廢!我感謝師父給我一個從新做好的機會,我將認真學法,清除“情”、“私”和思想業力,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挽回影響,跟上正法進程,決不辜負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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