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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友芬

    1999年7月下旬,單位領導要我交大法書和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拒絕了。但是由於當時自己人心太重,還是含著眼淚違心的說了一句錯話:“不讓煉就不煉唄。”這是一個修煉人絕不應該說的。我覺得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現在我嚴正聲明:當時說的這句話作廢。從人中走出來,緊跟師父堅修到底!2000年6月29日我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被拘留。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差,我提供了我家人(非修煉人)的姓名、地址和單位,同時在登記表上按了手印,還站隊報號;解除拘留時,在一張寫了“年齡偏大,家人要求”的紙上簽了名,違背了師尊的教誨。現在我聲明:在拘留所裡按的手印和提供家人情況的文字,站隊報號以及在紙上的簽名全部作廢。在我被拘留後孩子為了我能被提前釋放少受迫害,給邪惡送了禮,還說了回去後看著我不讓我出門的話均是錯的,我不認同!修煉是非常嚴肅的,絕不能有絲毫偏差。所以我一定要學好法,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走師尊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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