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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春芬 2001年進京證實大法,邪惡對我實行了非法監控、教養、取保候審等迫害。由於正常修煉時期基礎不實,加上人的觀念,放不下的執著和怕心存在,我違心寫了不該寫的話:“不上北京,不撒傳單”。配合了邪惡,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鄭重聲明我所寫的、說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這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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