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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同新 2000年去北京證實大法時,被邪惡關進看守所,自己配合了邪惡照了像按了手印。回來後,在拘留所裡、在政保科裡又幾次寫了去北京經過和自己的一點個人情況。被非法關押四十幾天,回家後知道單位、家�堣H幾次配合邪惡要求寫了它們所需要的東西。現在我鄭重聲明,不管我本人、家�堣H、單位所寫、所說、所做、所想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生命最本源上同化真、善、忍,做好師尊要求做好的三件事,走正自己證實大法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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