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秀雲 97年我們全家有幸得大法。99年7.20邪惡非法迫害法輪功後,我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而被邪惡殘酷迫害三次,並罰款兩萬元,後來我被關押在“洗腦班”一個月,在惡人的逼迫下,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現在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我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我要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定的走好以後的修煉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