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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樣愛珍 我是97年得法的,通過學法煉功,我的身體有了很大的變化,所有的疾病都好了。是大法救了我。99年7.20邪惡非法迫害法輪功後,我在當地邪惡的威逼下,在“保證書”上按了手印,照了像。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們要堅信師父,堅修大法,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償還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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