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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長發 我在一次寫真像標語時被邪惡發現,派出所讓我寫“保證書”,女兒寫好後我在上面按了手印,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在此鄭重聲明所寫“保證書”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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