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陳改榮
我在勞教所期間,所寫過的“聲明”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4/97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