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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木英 本人於1998年3月8日得法,一年多以後大法就遭到江氏集團的迫害,由於本人學法不深,沒理解好法,在外煉功被上銬十六小時,常人幫我寫了“不在室內煉功”,我就簽了字,在洗腦班被非法關一年後,家人也寫了“保證書”,回家不到兩年時間,派出所戶籍又帶十多人來綁架我到洗腦班迫害,在師尊的呵護下,弟子正念走脫,後又逼老頭子寫“保證書”,雖然不是我寫的,也是認可了邪惡的迫害。這一切不正的行為,給大法帶來損失,這也是我的污點,是對師尊的不敬。現我特請求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過去我所說、所做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一定要珍惜這萬古機緣,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緊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5/98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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