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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玉鳳
我於1996年4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以前身體多病,連樓都下不了,是師父給我第二次生命,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淨化了我的心靈。 2001年4月2日早4點左右,我在女兒家,來了5、6個辦事處、派出所的人,連衣服都沒讓我拿,就把我帶到了勞教所強行“洗腦”。在它們的逼迫下,我做了不應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在此我向師父請罪,我對不起師父的苦度,對不起大法給予我的生命。 特此聲明:法輪大法是正法!我過去所說、所寫的、不利於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0/131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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