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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波 我於2001年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勞教三年。由於學法不深,法理認識不清,在高壓下,三次寫下做為大法弟子不能寫的“五書”,這是認同邪惡的迫害。在勞教所裡已聲明作廢。但交給的是邪惡的管教。到期回家後,看到明慧網上同修的文章,使我深深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真是如夢方醒。現鄭重聲明:徹底與舊勢力決裂,只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從迫害開始至今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包括家人代寫)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肩負起大法弟子的使命,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5/98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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