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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南傑 我98年得法,學法後身心受益,懂得了許多宇宙法理,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99年7月20日以後警察來抄家,由於平時學法不夠,沒悟到是過關,只想打發走警察。警察問我煉沒煉,我說“沒有”,讓我媽以後別煉了,我也替答應了,還交出了《轉法輪》,造成以後很長時間沒有書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在此我嚴正聲明:徹底否定邪惡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在99年7月20日以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跟緊師尊的正法進程,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5/98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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