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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金風 我96年得法,在大法受到迫害時,我被邪惡抓到了派出所,幾天不讓回家,必須寫甚麼“保證書”,才讓回家,當時自己學法不深,有私心、怕心和放不下的情心。在逼迫下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經過不斷學法和同修的交流切磋,真正認識到自己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也是對大法、對師父的不忠不敬。我現在特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不符合師父要求的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5/98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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