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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麗雲

    我是1999年3月份修煉法輪功的。沒修煉前我的身體不好,通過這幾年的修煉我的身心得到了淨化,是慈悲偉大的師父給我第二次生命。99年7月份邪惡開始迫害大法,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怕心很重,在警察的逼問下,我昧著良心說了一句:“國家讓煉就煉,國家不讓煉就不煉”。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說過關於“不煉功”的話全部作廢。在任何環境下都不能說不煉功,決不能對不起師父的苦度,永遠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道路,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5/98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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